黨內法規是什麼,是黨內法規研究的首要問題。分類學概念試圖通過重構分類體系來容納作為“不規則事物”的黨內法規,發展出了論證“黨內法規是法”的多種學說,但也面臨意義稀薄化和範式依附性的難題。詮釋性概念進路則主張,對於負荷價值的概念,關於“是什麼”的回答恰恰蘊藏在“應該是什麼”的最佳詮釋中。黨內法規是以先進性原則和領導權原則為價值統領的一套制度體系,對先進性原則與領導權原則內涵要求的詮釋要能夠達成相互支持的融貫關係,才能為整體的黨內法規實踐提供最佳證立。詮釋性概念以一種內含推理規則的概念進路,為科學地理解和實踐黨內法規提供了內在的基準和方法論保障,因而是一種更優的概念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