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教育部,2019)明確規範每名特殊需求幼兒都應有一份專屬的IEP,以保障特殊需求幼兒得到妥善適性的教學及各項協助,而主要提供服務的學前巡迴輔導教師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該如何共同合作實施IEP。本文試圖從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為何須「理解」IEP應在自然情境實施、及為何須採合作模式實施之理由;再者,具體說明「行動」合作實施IEP主要五步驟:一、收集及分析個案資料;二、共同擬定IEP;三、共同檢視IEP目標,融入例行性活動;四、共同執行IEP;五、共同評量IEP。最後,依據以上內容作出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