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現代化進程貫穿於工業化與後工業化雙重社會轉型中,雖然在這一歷史進程中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領域都取得了顯著成就,但傳統環境問題與現代風險性環境問題卻交織並存,給處於這一歷史階段的環境法帶來了諸多挑戰。究其根本,中國環境法面臨的挑戰是歷史方位的特定性、迭代形態的複雜性與現實利益的多元性所致。其破解之道在於,將從中國傳統哲學、比較法方法論和國際法基本原則中所凝練出的“差異性一體化”理論,運用於中國環境法的央地立法協同、事權財權配置與環境政策下沉。申言之,處於雙重社會轉型中的中國環境法要秉持“差異性一體化”的基本思路進行系統性構建。在前端,從央地關係中環境立法的權限與領域兩個方面展開制度協調;在中端,從環境法規範體系的時空兩條主線展開體系彌合;在末端,從優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完善爭端解決協同機制等方面展開機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