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更正係為保障專利權人,避免因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錯誤、疏漏,於取得專利權後能夠更正正確之權利,甚至能進一步限縮申請專利範圍,避免專利權遭撤銷。惟專利權一旦通過,即已向大眾為公示,如可讓專利權人藉由更正,而實質上擴大其專利權之排他效力範圍,亦非屬法律制定之目的,因此專利更正是必須符合相關要件,始可為請求項之刪除、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誤記或誤譯之訂正、不明瞭記載之釋明,且不得有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及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之情形,以保障社會大眾對於專利權範圍之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