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的法益概念所要達到的目的,是向立法者提供刑罰處罰的合法界限,因而具有批判立法的機能:一方面,應當根據實質的法益概念檢視已有的犯罪構成要件,廢止沒有保護法益的犯罪;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實質的法益概念,提出增設新罪的構成要件的合理要求。實質的法益概念既具有社會根據,也具有憲法根據,因而對刑事立法者產生憲法性的規制作用。實質的法益概念與形式的法益概念的內容相同,並非對立,因而完全可以並存,只要承認形式的法益概念就應當承認實質的法益概念,實質的法益概念具有經驗的實在性,是比例原則的適用前提,而且按照比例原則進行的具體審查,不可能離開法益概念與法益衡量;比例原則本身不可能獨立確定刑罰處罰的合法界限,因而不可能取代實質的法益概念;實質的法益概念並不違反民主主義,反而符合民主主義的實質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