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蘇聯刑法學為反思對象、發展於社會轉型期的我國當下刑法學具有鮮明的過渡特徵。過渡型刑法學以發展教義學為目標,在體系性思考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學派論爭的局面初步形成。過渡型刑法學的主要貢獻是提出階層式犯罪論的多種變通理論;推進刑法上的實質思考;廣泛運用規範性思考,接納客觀歸責論的方法論。推動過渡型刑法學形成的關鍵因素包括比較研究方法的運用、學者的學派意識、關注中國現實等。提出過渡型刑法學概念,一方面,是要強調理論研究絕不能再回到以犯罪構成四要件說為核心的蘇聯刑法學的老路上;另一方面,也想揭示過渡型刑法學的自身侷限性,促使當代刑法學者始終保持謙虛,不能認為自已掌握了唯一正確的真理。相反,應當在很長時期內接受不同學術觀點並存的局面。過渡型刑法學的“再出發”不能拒斥法哲學、法社會學、社科法學的問題意識和思考方法;堅持刑事一體化的理念,促進學科之間的融通;放眼世界,真正把比較研究做好;在刑法學已經具備較好學術基礎後,學者應該保持更為從容、緩和、成熟的心態,要注意防止學術觀點的絕對化,防止簡單化和圖表式的對立,避免感情用事、憑直覺“選邊站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