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宇宙中,個別具體的實有是自立體。自立體因自己而存在,並且是主體。自立體是形上所有學上的研究主體。自立體可以接受不同性質,甚至性質相反之物-依附體的限定。當然一個自立體,不能同時有相反的特性,原來,相反之物,不能同時並立。 依附體自己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依附在他物之上,才能存在。因此依附體與其說是「有」,不如說是「他物的有」,或「他物的物」。 自立體和依附體之間的區別是實際的;二者不是同一物,彼此之間,有實際的區別。依附體既是附加在本體之上,其數目自應以本體的附加情形而定,亞利斯多德認為:具體實有九個不同的依附體,再加上自立體,便是形上實有學的十個範疇。亞利斯多德的範疇,迄今仍是被認為是傳統的分頪,惟因有於經驗,難免不很精密。 自立體和依附體的結合,不是我們所能直接認識的。自立體和依附體是形上實有學的一種要求,所以應當月推論的方式證明它們的存在。至於我們所能直接認識的,只是存在和活動的具體實有,也就是個或有限的實體。 「有」包括本質與存在。存在是自立體,在「己」有獨立性,然而也受其他依附體的限制。衹是物體自立體的本體內,並沒有包著那種種依附體,衹是那種種依附體裝飾的可能性。因此,在形上實有學上,二者是顯勢和潛勢的複合。士林哲學家,以此,解決個體的變化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