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探討民國十一年的新學制是經過長時期醞釀後才制定的,還是驟行制定的;是政府站在主動的立場制定的,還是民間站在主動的立場制定的;在制定新學制時是兼顧舊制,還是未兼顧舊制等問題,以供日後研究民國十一年新學制者和日後修訂學制者之參考。 本文探討的主要結論是: 一、新學制是經過長時期的醞釀後才制定。 二、新學制的制定是民間站在主動的立場,而政府是站在被動的立場。 三、民國六年以前對學制改革之意見是偏重於局部性,並多主張採用德國制。 四、民國七、八年平民主義教育始盛行於中國,主張採用美國制者日多,九年提出改革學制具體建議者亦日多。 五、新學制是兼顧舊制,因此出現主則與副則等條文,以此調整舊勢力和新勢力之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