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美國911事件發生後,供應鏈安全相關議題更備受國際重視。世界關務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於2005年提出全球貿易安全與便捷之標準架構,提供國際安全供應鏈參考基準及最佳做法,以確保國際商務流通之安全與便捷。其中,與進出口貨物相關供應鏈業者須接受海關驗證並取得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s, AEO)資格。此外,為克服世界各國僅於國內範圍自行執行AEO認證之實施方式,使國與國能承認彼此AEO認證資格,貿易關係密切的國家開始制定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s/Agreements, MRA),使雙方海關可依簽訂協議相互承認其安全檢查結果,減少對AEO業者之干預,加速貨物通關,提高獲認證業者市場競爭力,促進各經濟體間貿易發展。 本文以SBM(Slacks Based Measure)非意欲產出模型評估新加坡、以色列、韓國、日本及澳大利亞等5個與我國洽簽AEO MRA之國家,其AEO業者於全面實施相互承認前、後1年間輸臺貨物之通關績效。我國向以貿易立國,盼以本文說明我國優質企業實施歷程及洽簽互認協議現況,建議積極落實WCO國際貿易安全與便捷化標準架構(Framework of Standards to Secure and Facilitate Global Trade, SAFE)第三大支柱—海關與政府機關及他國政府機構間協同合作,邀請相關機關加入AEO計畫,透過整合行政部門提供業者優惠措施,強化國際供應鏈連結,促進貿易便捷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