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為解決各國日益嚴重之稅基侵蝕問題,防杜各種跨國租稅規避安排,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於2013年提出15項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行動計畫,並於2015年發布BEPS最終報告。其中行動計畫5「強調租稅優惠之適用原則應限於具實質性之活動」,列為BEPS行動計畫4項最低標準之一1,成為國際間檢視租稅管轄區是否符合國際標準之重要項目。為響應前揭OECD檢視機制,歐盟透過建立稅務不合作名單及訂定相關防禦措施,自2017年初開始陸續按「租稅透明」、「公平稅制」及「執行反BEPS措施」3項議題,對第三國稅務體制進行檢視。 鑑於OECD及歐盟等國際組織持續檢視各國租稅優惠制度,有必要參酌其檢視標準及結果,據以檢討我國現行租稅優惠措施,規劃未來有利產業發展之租稅政策方向。本文分析OECD及歐盟有害租稅慣例同儕檢視之背景、檢視機制、檢視標準及歐盟相關防禦措施,另蒐集香港及新加坡面對前述檢視之因應作為,以為借鏡,文末依OECD及歐盟有害租稅慣例檢視標準衡量我國現行所得稅租稅優惠措施,並提出我國未來租稅優惠規劃之建議,以接軌國際稅制趨勢,維護租稅公平及我國企業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