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廢除,改採分開計稅及併入綜合所得淨額課稅二擇一之方式合併申報,在大股東稅負降低之情況下,上市櫃公司股利發放政策和資本結構因股利課稅方式將有所改變,本文爰據以建立研究假說,以104年至107年上市櫃公司為樣本進行多變量之迴歸分析。實證結果如下:1.股利課稅新制實施後,上市櫃公司總股利發放率和現金股利發放率顯著增加,而在股票股利方面並未顯著下降。2.股利課稅新制實施後,上市櫃公司負債比率未有顯著降低趨勢,而長短期付息負債比率則有顯著降低趨勢。 綜合本文實證結果顯示,股利課稅新制實施後,大股東稅負降低確有提高企業發放股利意願,並有助改善公司舉債程度。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不僅降低稽徵和遵循成本,亦有助於偏好股利發放卻於股東會無影響力之小股東獲配股利增加,達政府原先所期望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