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巴黎協定設定之減碳目標,各國必須加緊腳步以達成該協定的減碳目標。而我國為因應氣候變遷議題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訂立「能源四法」作為回應,其中能源稅條例草案基於提出當時之政治背景、經濟及法律等因素,該條例草案至今尚未通過,惟其概念與碳稅相似,因此該條例草案或可作為我國課徵碳稅之基礎或參考依據。加拿大卑詩省 (下稱卑詩省)於2008年開始實施碳稅,其碳稅政策成果良好且廣受國際社會肯定,已成為全球碳稅制度典範之一。本文將比較加拿大卑詩省碳稅制度與2008年財政部能源稅條例草案,期從中汲取卑詩省碳稅制度之經驗及其完善規範,為我國制定因應氣候變遷之能源稅或碳稅提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