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係以我國上市 (櫃)公司為樣本,透過最小平方法分別探討產業創新條例 (下稱產創條例)於2010年實施及2016年修訂對企業發展智慧資本及企業績效之影響。實證結果指出該條例於2010年實施與2016年對智慧財產權等租稅優惠措施修訂,皆對企業發展智慧資本及其附加價值產生一定效果;在提升企業績效方面,原2010年產創條例之實施未帶來明顯影響;而2016年智慧財產權相關租稅優惠方案通過後,企業發展智慧資本已能顯著提升企業績效。此外,前揭條例復於2018年及2019年修正相關規定,擴大部分優惠適用範圍,以達成加速智慧資本應用於商品化、健全我國科技研發環境及完備留才、攬才政策等目標,囿於修正實施期間尚短,及本文研究期間資料取得等限制,未能完整取得相關統計數據,本文試就2016年第一次對智慧財產權提供相關租稅優惠時點進行探討,建議未來可審酌前揭研究限制,並就後續相關租稅優惠措施之修訂進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