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探討避稅之實證研究主要從公司角度出發,探究公司特性、營運策略及產業特性與避稅關聯性,較少以股東角度探討企業避稅行為。本文透過分析股利所得課稅制度之變動對股東租稅負擔之影響,探討股東租稅負擔對企業避稅行為之影響,並進一步分析我國股利所得稅制於1998年由傳統法改採設算扣抵法,對我國企業避稅之影響。 考量過去探討股利所得稅制變動文獻以單一國家資料進行分析之內生性問題,本文採用差異中之差異 (Difference-in-differences,下稱DID)架構,分析東亞及南亞等與我國地理與環境相似相鄰等9國之企業。本文分為二部分:其一係將樣本國在不同時間依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區分為傳統法與設算扣抵法兩類,探討不同之股利所得稅制對企業避稅之影響;其二則探討我國於1998年至2014年將股利所得課稅制度由傳統法改採完全設算扣抵法,我國企業避稅行為相對其他國家之變動情況。本文實證結果顯示:第一部分,相對採行傳統法國家之企業,改採設算扣抵法國家之企業顯著降低避稅程度;第二部分,1998年實施兩稅合一後,我國企業避稅程度顯著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