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法制發展歷程中,歐洲人權公約簽署生效及歐洲人權法院設置,是人類社會朝向人權普遍化理想邁進之重要建置性嘗試。歐洲人權法院判決不僅直接糾正各會員國隱匿在國家主權下之人權侵害措施,亦對人權之體系性發展著有貢獻,特別是針對若干新興人權議題,得以透過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先例尋得其理論基礎。其中以納稅人為權利主體之各種權利,亦漸次在判決先例中型塑。本文擬分析歐洲人權法院近年相關判決先例,探究納稅人面對國家課稅權力有何權利保障,俾為我國甫施行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預先提出論理及實務運作方面之比較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