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1997年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420號解釋,首次肯認「實質課稅原則」,但直至2009年5月13日立法院增訂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始將實質課稅原則納入法規,使稽徵人員對交易形式外觀雖然不符合租稅構成要件,但實際上與常規交易相同之經濟行為,能直接針對經濟實質予以課稅。 本文利用我國五區國稅局10年統計資料,加入政策虛擬變數、時間趨勢變數及其交互項進行迴歸分析,結果顯示實質課稅原則變數對於罰款變動有顯著正向效果,有助提升稽徵效率。此外亦發現實質課稅虛擬變數與時間趨勢交互項顯著為負,表示納稅義務人隨時間增加逐漸意識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重要性,將減少規避行為使平均罰款額下降,可知政府政策執行將受時間影響而產生不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