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基於20國集團(G20)之委託,於2015年10月5日發布《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行動計畫方案最終報告》(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Action Projects Final Reports,以下簡稱BEPS),其主要目的為:一、導引各國內地稅法對於跨境活動之協調一致;二、強化現行國際稅法標準對實質營運要求;三、改進資訊透明度及確定性。因此BEPS 行動計畫對各國稅法增修及稅務稽徵實務程序,將產生非常重大影響與改變,在15項行動計畫中,對於我國稅捐機關現行進行實質課稅與反避稅稽徵查核最重要者為第8項至第10項行動計畫:「移轉訂價結果與價值創造之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