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學生因障礙程度極為嚴重或因疾病影響健康狀況,以致無法到學校接受教育,為保障這類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因此有「在家教育」安置與「到府巡迴輔導服務」產生,提供學生學習與生活上之協助(Ainscow M.,2000;張曉芬,2006;葉瓊華,2011)。在家教育學生多為身體病弱、智能障礙、肢體障礙等,且障礙程度為重度或多重障礙。依據特殊教育統計年報統計:2019年全臺一般學校國民中學階段計258位學生安置於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13位學生安置於床邊教學班,總計271位;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教師計46人、床邊教學巡迴輔導教師計5人,總計51位,平均每位巡迴輔導教師服務5.31位學生,而巡迴輔導教師須個別前往學生家中或其安置機構提供教學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