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學生問題越趨複雜,適應困難年齡下降,讓國小學校的輔導工作受到重視,從國教法第十條的修法及學生輔導法的立法,都說明學校輔導工作的重要性。因為從國小時期就能開始重視兒童的教育與輔導,就能達到早期發現早期預防的成效,在問題單純較易處理時介入,比較容易達成目標,降低未來問題的複雜與困難。然而兒童的學校輔導工作難度是高的,要能因應兒童的發展需求,也要能跟兒童直接工作,更需要系統合作的能力(王麗斐、杜淑芬、趙曉美,2008;王麗斐、杜淑芬,2009)。因此國小輔導教師的培育就值得重視,學生輔導法以及教育部(2013)國民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手冊,都詳細說明了國小輔導教師的工作職掌,主要以介入性輔導工作為主,然而修習國小師資培育的加註26學分的輔導專長的師培生,在取得證照後,是否就具備了輔導專業的素養,具備處理學校介入性輔導工作的能力,值得關注與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