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出,「教學應被視為是專業。」在教學現場,教師欲精進教學專業知能的方式很多,其中「公開授課」被視為一項直接且方便有效的模式。教育部103年通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於實施要點五教師專業發展中規範:「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成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對此,國教署亦於105年頒布「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為該政策做出更細緻且明確的規劃與配套,而此即為未來國民中小學實施教師公開授課之法源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