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領臺初期的師範教育完全實施日臺人差別教育政策,因此在師範教育制度上採取日臺人雙軌形態,分別以培育程度較高的日藉教師為目的的國語學校師範部,以及以培育程度較低的臺籍教師為目的的師範學校等兩種制度進行。一九0二年(明治三十五年)師範學校併入國語學校師範部後,師範部分為甲科和乙科,原來培育日本籍教師的國語學校師範部改稱為甲科,收容廢校後的師範學校學生的稱為乙科,因此,原來在不同機構分別培育日籍教師與臺籍教師的制度,成為在同一學校分為不同兩科培育日臺籍教師的制度。一九一0年(明治四十三年)為了培育日本人子弟就讀的小學校教師,又在國語學校增設小學師範部。不過從一九一0年(明治四十三年)至一九一八年(大正七年)的九年間,小學師範部始終只有一個班,公學師範部甲科的班級數最多也不過二班,而臺灣人就讀的公學師範部乙科,到一九一八年(大正七年)卻增加為十八班,因此,原來以培育日藉教師為目的的國語學校師範部,由於合併了培育臺籍教師的師範學校後,逐漸成為培育臺藉教師的主要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