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宗族,成員間具有男系血緣關係,這是宗族組成的要素和不可動搖的原則,但是在社會實踐中,人們間又有擬制血親及類似擬制血親的社會關係,與宗族糾纏在一起,並且擺脫不開。這種壓史現象,涉及到個人、家庭與宗族的關係,宗族與政治的關係,社會人際關係、社會風俗和社會倫理,似有必要對其作一番清理。本文分三個部分論述這一課題,即:一、歷史上擬制血親的類型,二、宗族與擬制血親的關係,三、擬制血親與宗族伴存的原因及影響。本文概括歷史上的擬制血親和類似擬制血親的現象為八種類型,即皇家的賜姓、同姓不宗者間的聯宗、收養異姓為子、認乾爹娘、結拜金蘭、招婿承嗣和外甥繼嗣、主佃東伙的少長關係、奴從主姓。古人在理論上提出生功(親生父母的誕育之功)與養功(養父母的養育之功)孰重的問題,探討異姓為後的某種合理性。擬制血親與宗族的血緣原則相悖,但是又以宗親關係為模式向宗族靠攏;宗族面對擬制血親的挑戰,以反對異姓亂宗和講究同姓不宗為理論,以宗族有關的規範為武器,在行動上予以打擊,同時被迫承認某些事實,如結義、拜乾親以及皇家主動作的賜姓。因此雙方形成排斥與吸納的矛盾統一關係。擬制血親調節家庭與宗族不協調的方面,適應古代家庭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她被人們用作社會關係和社交手段,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對移民在新區的立足尤有價值;她在一定意義上迎合古代政治需要,維護某些王朝政權和某些家族勢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