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蘭嶼雅美族親屬制度的研究,從三○年代至今學者尚未有定論。本文試圖由Sharing of substance的概念說明(水田)水源與母奶分別為父系與母系的具體表徵,進而肯定其“雙系”的特質。但是雅美族的父系與母系並不具備嚴謹的法人所具有的特質。社會群體、共作團體的形成必需由另一個當地人稱為zipos(親戚)的範疇來加以瞭解。夫妻關係則是另一個探索雅美族社會組織特性的鎖鑰。夫妻(或核心家庭)是其社會組織最基本的單位,也是sharing of substance概念最具體而微的表徵。簡言之,sharing of substance的概念不僅有助於瞭解當地人的社會文化範疇,也有助於瞭解部分的社會文化運作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