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社會群體活動的表現,社會的構成愈複雜,其不穩定性也相對增加,解組也隨之發生。也就是說,大型群體掌握和分配資源,發展了文化體系,但一旦體系擁腫僵化,不足以處理其複雜社會的各種功能時,這一文化體系也就必然分解為複雜程度稍低的次級單元,原有複雜社會所締造的文化也隨之而變質:一方面其內容可能轉為貧乏;另方面,這些次級單元可能在競爭的過程中,重新分配掌握的資源,尋到新的突破,從而締造新的文化價值及其相應的符號與規範,以此適應新的條件。故此,所謂文化的崩解與澌滅,其實就是社會的改組,改組的幅度越大,其原有文化的延續程度也就越小,這過程可用來解釋歷史發展的規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