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803 (2018:3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家暴遺棄致死等罪——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380號刑事判決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一定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刑法第15條定有明文。所謂「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以法律明文或其規定之精神有防止之義務者為標準。所謂「能防止而不防止者」,以其本人能力為標準。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803 (2018:3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強制性交殺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75號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強盜——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541號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