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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710 (2017:10s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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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94號刑事判決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毒販間之毒品交易,為減少被查緝風險,多於隱密下進行,於利用通訊聯絡時,亦慣常以買賣雙方得以知悉之術語、晦暗不明之用語或彼此已有默契之含混語意,以替代毒品交易之重要訊息,甚至雙方事前已有約定或默契,只需約定見面,即足以表徵係進行毒品交易,鮮有明白直接以毒品之名稱或相近之用語稱之者,此種毒品交易之方式,如有得以佐證購毒者所述渠等對話內容之含意即係交易某種類毒品,能予保障所指證事實之真實性,即已充分,並可認為無違社會大眾之一般認知。
起訖頁
1-2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710 (2017:10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43號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65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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