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貪污——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92號刑事判決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依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之規定,公眾週知之事實;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然關於何種事實為無庸舉證之事實,如未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任由法院逕行認定,並引用作為不利被告認定之理由,因被告無從對法院此部分認定表示意見,自亦難以就此部分為自己為適當之辯護,影響被告及其辯護人之辯護權至鉅,無異容許突襲性裁判存在,尚非適法。故同法第158條之1規定:前二條無庸舉證之事實,法院應予當事人就其事實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以落實被告權益之保障,並昭公信。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602 (2016:2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246號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強盜等罪——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214號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