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711 (2017:11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給付履約保證金——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97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承攬人提供履約保證金作為履約之擔保,其擔保範圍如包括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及瑕疵擔保責任,定作人於承攬人違約時,就本於損害賠償及瑕疵擔保等請求權衍生之違約金債權,固得以扣抵「履約保證金」之方式,實現被擔保之債權,惟因履約保證金不得獨立於擔保目的而存在,定作人如無被擔保債權,即不得終局保有履約保證金,與違約金有別,不容混淆。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711 (2017:1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給付諮詢費——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84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履行契約等——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8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