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605 (2016:5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損害賠償等——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65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慰撫金之量定,固得斟酌侵權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以調整慰撫金之數額,惟仍須先行認定侵權行為人究係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之名譽權,始得據以調整其慰撫金之金額。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05 (2016:5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給付資遣費等——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68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損害賠償——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84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