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711 (2017:1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藥劑——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95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施用藥劑與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等,同為違反、壓制他人意願以遂行強制性交行為之方法,均為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之行為。故於對被害人為施用藥劑之加重條件行為時,即同時為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行為之著手實行
起訖頁
1-2
關鍵詞
藥劑
、
強制性交
、
著手
、
違反意願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711 (2017:1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犯罪行為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非字第32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罪疑唯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29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