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706 (2017:6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告訴——最高法院105年度台非字第203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檢察官以非告訴乃論之罪起訴,經法院審理結果,認為係犯告訴乃論之罪,或裁判上一罪,其犯罪事實之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者,仍應許其於起訴後補正。且此種告訴之補正,不限於第一審,縱是在第二審,亦得為之
起訖頁
1-3
關鍵詞
告訴
、
補正
、
訴訟條件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706 (2017:6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傳聞證據——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801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