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目的,在於發展健全的人格,為社會國家培養良好的公民;因而教育的內容,不單是知識技能的傳授,尤應重視人格品德的陶冶。我國傳統教育的實施,咸重德育的指導,強調「教訓合一」與「經師人師並重」的精神,而現在的學校教育,並以「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目標,同時實施導師制,加強對學生的生活、品德之輔導。凡此皆為實現教育的目的,以培養健全的國民。昔日的教育,因學生人數有限,採取個別化的教學,容易達成人格品德的陶冶;但自實施新式教育之後,為因應大量教育(mass education)的需要,改用班級型態的教學,於是教師面對眾多的學生,勢難予以周全的照顧。此外,又受到西洋個人自由主義及主智主義(intellectualism)的影響,師生關係趨於商業化,造成偏重知識的傳授而忽視德育的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