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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101 (202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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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意思表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431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基礎,意思表示由效果意思、表示意思及表示行為三要素構成;效果意思,係指表意人期以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內部主觀意思,表意人所為欠缺效果意思之表示,難認已為意思表示。此與因被詐欺陷於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或其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之錯誤意思表示,因表意人之效果意思並無欠缺,所為意思表示雖有瑕疵,尚非不成立者不同。
起訖頁
1-3
關鍵詞
意思表示
、
效果意思
、
詐欺
、
錯誤意思表示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101 (2021: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意思表示一致——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7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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