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環境變化及人的需求,各種土地利用計畫的調整也對既有的權利帶來了衝擊。在國土計畫法(下稱國土法)公布施行後,既有對非都市土地所規劃的土地使用,將因為國土計畫的實施及其規劃內容而受到影響。因此,本次論壇場次一:「國土計畫既有權利(益)保障範圍: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權利保護之法理依據」,由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廖義男兼任教授主持、時任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的李明芝引言,並邀請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陳立夫兼任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明昕教授、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趙子元教授及時任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林秉勳組長,從法律、規劃及實務觀點,討論既有權利保障與國土計畫的衡平及未來的落實推動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