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生病了,到底該不該吃藥?」這個問題經常困擾著許多孕婦,擔心影響到腹中寶寶而不敢服藥,然而,某些疾病可能會因未適當服藥而使病情惡化,對母體或胎兒造成更大的影響。因此,食藥署提醒,懷孕婦女有用藥需求時,應該注意以下四大事項:一、經醫師或藥師評估再用藥已懷孕或有懷孕計畫的婦女,就診時應主動告知懷孕事實或懷孕計畫,醫師會依病情需要,評估藥品使用風險及利益後,開立合適藥品。孕期中若有感冒或因賀爾蒙改變導致皮膚癢等症狀,可與醫師討論短期使用安全且可緩解症狀的藥品。若有慢性病,應與醫師討論,針對不同疾病及懷孕階段,選擇最合適的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