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式理論對整體反思在我國最具影響力的三種基本權利私人間效力理論——間接效力論、國家保護義務論、國家行為論,具有方法論上的借鑒價值。用範式理論分析,三種理論同屬國家中心範式基本權利私人間效力理論,存在理論形式和實質名實不符、手段和目的匹配不夠、回應法律變遷不力的“反常”現象,面臨挑戰。從國家中心向社會中心轉型,確立基本權利對社會權力的效力,是應對國家中心範式所面臨挑戰的有效路徑。社會中心範式基本權利私人間效力,並非是基本權利對國家權力效力的簡單套用,而是遵循“基本權利再具體化”原則,經對社會權力作嚴格限定,對基本權利的範圍、效力強度、關系結構作相應調整後形成的制度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