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名稱:法律研究所
學位別:碩士
畢業學年:97年
指導教授:孫迺翊
本文以大學為教師和學生同為學術自由保障主體為出發點,就學生自治組織及參與的程度之制度面來探討大學自治,由目前各校學生自治參與的情形及德、日、美國等高等教育法制先進國作一比較,以充實教師、學生均為主體的“學術共和國”制度內涵,希望能藉由大學生對其學習的投入,實現於現代大學教育以人性為出發點、開發個人能力、實現個人理想之目標。為便利將討論集中在學生參與權利的基本問題上,故主要範圍仍僅以「公立大學」之學生為主要對象。文共分為六章,除了第一章「緒論」介紹本文研究題目及動機、研究方法及範圍;第二章「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係探討學術自由的本質及如何透過大學自治制度性保障來加以開展,並探討學術自由和大學自治制度之關係,並透過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試圖了解我國憲法上對大學自治範圍之介定,並比較國內相關的公法人制度,探討我國之大學自治制度應有之方向。;第三章「學生自治及學生參與大學自治的權利基礎」將分析學生作為大學自治之成員之權利基礎,研究在校園中,學生應透過何種方式來參與大學自治運作行使其權利,並和德、日、美國等高等教育法制先進國的學生自治參與作一比較,探討學生自治作為大學自治制度下的一環,其自治參與的深度廣度之限制。並就我國大學法中學生自治參與之變革作一比較;第四章「我國學生自治的現況及參與大學自治之方式」主要就大學法修正後對國立大學學生自治可能的變革討論,並探討目前大學校園中的學生自治運作參與方式,是否合於大學法規定及學術自由和學生教育之需求所欲達成之效果。第五章「學生參與大學自治方式之檢討與建議」,就目前國立大學學生參與大學自治之運作之現況及方式加以比較分析,並對大學學生參與大學自治之制度設計方式提出建議。第六章「結論」,係綜合各章臚列重要論點,提出本文的看法,做為教育行政機關及各大學學務同仁推行學生自治工作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