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期學習司法官臺中學習組學員自民國110年4月12日開始於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檢察署實習。學習期間跟隨指導老師「從新收到終結」案件,除學習案件管理、書類擬作等專業知識外,更難能可貴的是,實際親自參與、觀摩指導老師批示進行單、開庭訊問、輪值勤務等,完整地走過案件流程,將書本上抽象的程序法、實體法,立體地交錯運用於每個活生生的個案中。其中,開庭時與當事人的應對進退,甚或遇到突發狀況的臨場反應,皆是未來正式分發後的日常,每位指導老師的不同風格,對學員將來從事司法工作均有啟發,且各有值得學習、效仿之處。此外,臺中學習組向有參訪活動眾多的優良傳統,學員亦能透過週報、院檢舉辦之研討會、午餐約會等活動,於調劑身心之同時充實新知,度過豐富而精采的實習生活。實務案件千變萬化,囿於篇幅無法逐一論述,故本文嘗試以檢察、刑事(含少年)、民事等主題為區別,就學員學習期間所遇案件之問題及其處理方式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