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看到一則婦女在街頭無故遭人持棒襲擊的新聞1,我憶起在就讀高二時,曾被精神病患襲擊的往事,在某日晚上補完習後正在臺北街頭等公車回家之際,忽然冷不防地,有人自後方用力拉扯我的頭髮往後用力跩,幾致我摔倒在地,當我努力恢復平衡後憤怒轉身,看到身後站著一位遊民般的中年男子,蓬頭垢面,眼神渙散,喃喃自語,我怒視他片刻,心想:「他應是個精神病患,我可能只是擋到他的去路…」,認知到這點後,我平復情緒,走避到安全的一旁等候公車,讓這名男子緩緩離去。這個反應可能是大部分的人遇到加害人有精神疾病時,可能會有的反應模式,就是敬而遠之,自認倒楣,此乃認知到責罰對罹有精神疾病的人無效之故,當時年少的我,也有這樣的想法,這樣的想法,也反映到刑事案件中,部分的被害人對罹有精神疾病之的加害人也選擇不提出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