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聯合國於西元2003年10月31日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UNCAC),強調各締約國應在內國設立一個或多個預防性反貪腐機構及打擊貪腐之專責執法機關,並應使其具備必要的獨立性,以期建立全球性的反貪腐網絡。我國雖非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締約國,但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及落實憲法第141條揭櫫之尊重國際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之外交宗旨,順應反貪腐之世界潮流,遂於民國100年7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法務部廉政署」。廉政署自成立以來,一路上可謂蓽路藍縷、披荊斬棘,從草創時期人力、物力、軟硬體設備嚴重缺乏,到現在辦公廳舍幾乎到位(署本部及北部、中部地區調查組均已有完善之廳舍,南部地區調查組亦即將於明年年中自有廳舍整修完工)、人才之養成與任用、制度之建立與執行,在全體廉政人員一步一腳印的努力下,已逐漸上軌道,過程雖走來艱辛,但也穩健踏實,成果豐碩,有目共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