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個丈夫照顧臥病在床的太太,不堪長期精砷壓力,也不忍心太太飽受病魔摧殘,某一天夜裡拿繩子將其太太勒斃,兩個人都獲得解脫,請問身為檢察官的你,這個丈夫移送到你的手中時,你會怎麼處理?羈押?除了羈押,難道沒有其他的解決方式?」理事長江惠民總長語重心長剖析檢察官辦案的心路歷程,一語道破了身為檢察官應有的責任與堅持,還有許多工作中不可承受的無奈。長年以來我國檢察官一直被視為為民追訴犯罪、伸張正義的代表人物,人民希望的檢察官就要像電影超人或蝙蝠俠般的威猛,能第一時間將壞人全部繩之以法,民眾才會大快人心。但一昧的勇往直前、衝鋒陷陣之餘,你是否也發現自己慢慢地流於機械性的法匠思維,一切以法條構成要件為依歸,忽略了最重要的中心思想以人為本的精砷,也因此你開始厭倦一成不變的檢察工作,終日抱怨與卷宗為伍,每天只想壓低案件數,卻忘卻省思這是你擔任檢察官的初衷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