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於2015年9月偵辦「香港富商擄人勒贖」案,2016年7月偵辦「第一商業銀行盜領」案,2017年偵辦「美洲、菲律賓集團巨額額珠寶及鐘錶竊盜」案,其共通點為1.涉外案件2.涉案人數眾多(分別為8人、19人、15人)3.均涉洗錢犯罪(擄人案係國內比特幣洗錢之首例),與涉外洗錢案件結下甚深之緣。其中港商擄人案係搶救生命及阻止贖金支付,而一銀盜領案及珠寶鐘錶竊盜案則是追人、追錢(珠寶等)及追內部涉案者,3案最大難處均是時間緊迫,稍縱即逝。而隨著「一銀盜領」案該集團首腦之一Denys最近在西班牙落網,及本案車手頭「Babii」已在白俄羅斯落網並遭判重刑而餘波蕩漾,辦案過程的點滴,一一浮現在心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