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汽車有限公司於102年初成立,以李○瑋等5人為股東,除經營中古汽車買賣,並籌組詐欺集團,與多明尼加共和國之華僑黃○賢合作,指派蔡○憲等話務機房人員前往多明尼加及巴拉圭等地,在黃○賢之安排下組成話務機房,對大陸地區被害人假冒電信公司服務人員、中國公安及檢察官,謊稱被害人積欠電信費用,涉及刑事案件,需監管帳戶等方式行騙,被害人受騙後將款項匯入詐欺集團在大陸地區掌控之金融帳戶後,再層層轉匯至銀聯卡帳戶,李○瑋等人復指派車手在臺灣地區ATM提領後,集中至帳務處理中心(水房),由水房內成員游○智等人進行分配,除分配給集團股東及成員外,亦匯款至黃○賢所掌控在美國及多明尼加等地帳戶,以支付海外之機房開銷及黃○賢之報酬。據已查得之證據資料顯示,該集團於104年11、12月間,對大陸地區詐欺1781名被害人得手,不法獲利7億3773萬5630元,該集團並自102年至105年間匯給黃○賢計1億1553萬262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