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合稱為「法曹」,想要成為法曹人員,就必須通過三合一的司法考試,其後再完成1年的司法訓練,才可以正式成為法曹人員。日本的司法考試固定於每年的5月中旬在札幌市、仙台市、東京都、名古屋市、大阪市、廣島市及福岡市由北到南等7個城市舉辦,共計4天的考試日程,前3天是論文式的考題,最後1天則是短答式的考題,考完前2天的試程後,會先休息1天,再繼續進行第3天及第4天的試程,所以全程到考者必須連續花上5天才可完成考試,以今年的考試為例,日期即定在5月16日至20日,其中18日即是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