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近百年的學術討論,人們對於法典化及其歷史進程的理解呈現出三個不同的面向。第一個面向在最狹窄的意義上界定法典化運動,將其視為近代以來歐陸國家以羅馬法傳統為基礎,以私法為內核,推動一套獨特的法學方法論向縱深方向發展的過程。第二個面向上的法典化運動與“法”的現代性話語緊密相聯,認為法典化本質上是民族國家通過承認“法”的主體性地位攜手實現理性化轉型的一種重要方式。第三個面向的觀察試圖將“非西方的”以及“前現代的”規範性文本的編纂活動納入考量範圍,認為法典化實際上是在人類文明傳承中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的“書寫傳統”的集中表現。這三個歷史敘事相互交疊,構成了一幅複雜的圖景。法律史學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知識整合的功能。鑒於中國當下已進入法典編纂的實踐階段,厘清法典化的各個歷史敘事的層次,有利於當代中國法治事業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