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刑法屬於實質意義上的法典。但是,其系法典化立法處於探索、起步階段的產物,在新時代有必要按照法典化的更高要求打造刑法典的“升級版”。基於法典編纂的理念全面修訂刑法典的任務包括整合反恐法、反間諜法、監察法等其他法律的處罰內容;與民法典等其他部門法有機銜接;吸納現存的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釋以及司法解釋的合理內容;創造性地設置重要的總則性制度規定;提升犯罪構成要件設計的明確性,以謙抑的法益保護為前提增設輕罪;推動刑罰結構科學化,增加刑罰相關制度的規定等。在法典化時代,全面修訂刑法典需要大幅度提升法律的現實性、整合性和系統性。全面修訂刑法典並不排斥在特殊情形下頒佈單行刑法,但不宜再制定附屬刑法。目前有必要儘快組織力量深入研究、充分論證,按照法典編纂的理念和要求,在現行刑法的基礎上制定出一部更加契合時代要求、內在結構更為合理、能夠管長遠的刑法典,為實現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更為充分的法律制度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