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述中國法律思想史,是重述法史的一個重要方面。從突破''糖葫蘆''復述模式、突破''以刑為主''和''法律儒家化''論的局限、實事求是地進行理論創新四個方面,我們可以重新認識和闡述中國法律思想史。本文采取宏觀理論闡發與具體法律思想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明刑弼教''思想的發展變化、律學是儒法諸家思想融合的結晶、先秦諸子各家法律思想的區別與會通、西漢以后的社會思潮和法律思想、區分古人法律思想的精華與糟粕等重要命題做了論證,就開拓''大經大法''思想、''律例關系''思想、''食貨法律思想''、''軍政法律思想''、''立法思想''及''大法''''常法''''權變之法''關系思想等陳述建言,對成案''司法判例''說、''從令至例形成明代律例體系''說、清代條例''專指刑事法規''說和''通行''性質''法律形式''說等作了修正。提議改進研究思維和方法,拓寬研究領域,撰寫體現融合諸子各家思想的、發展變化的法律思想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