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珠三角地區抓住國際產業轉移和要素重組的歷史發展機遇,率先推行以市場為取向的開放型經濟體系之改革,不但成為大陸市場化程度最高、市場體系最完備的地區,也是推動大陸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引擎;而港澳也能各自善用本身金融、物流、資訊和旅遊資源的優勢創造二十一世紀新一波的成長與繁榮。然而,近年來在推動粵港澳區域協作的同時,卻也發現粵港澳之間存在的政治、法律、經濟、行政等諸多差異形成了某種程度的限制與障礙,制約了粵港澳地區協作的進一步發展。本文因此從區域治理的觀點提出建議說,粵港澳三地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願景引領下,短程先從市場與經濟利益的一致化以及政府治理的協調化著手,著眼於中程建立「粵港澳特別行政合作區」,以為長程社會文化環境的合一化乃至於政治體制的合一化之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