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圭回合協定法案對於公共財的干擾,受到美國國會的關注。烏拉圭回合協定法案第514條對回溯保護之前任何外國著作之利用,不課予任何侵權責任。另外,第514條頒布施行一年內,任何人仍然可以自由重製和利用受到回溯保護之著作。美國國會考量到第514條與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之徵收條款的相容性,致使其納入對「信賴利益者」(亦即那些在第514條頒布施行前已利用或取得在當時為公共財之外國著作者)的額外保護規定。「信賴利益者」可繼續利用受到回溯保護之著作,直到該著作之著作權人以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發出意圖執行著作權的通知:在著作權回溯之日起二年內向美國著作權局之申報通知,或是向「信賴利益者」之實際通知。之後,「信賴利益者」在第514條頒布施行後的一年過渡期間內可繼續利用受到回溯保護之著作。最後,任何人在烏拉圭回合協定法案施行前根據受到回溯保護之著作另行創作的衍生著作,只要支付著作權人「合理使用報酬」,便可無限期的利用衍生著作,若雙方對「合理使用報酬」之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聯邦地方法院裁定「合理使用報酬」之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