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侵害系爭照片之著作權的訴訟,原告Fraser-Woodward攝影公司擁有這幾張系爭照片的著作權。這些照片是眾所周知的貝克漢家族成員的照片。貝克漢先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足球運動員,他的妻子維多利亞是一位著名的流行歌手,為辣妹樂團的一名成員,叫做「高貴辣妹」。貝克漢和維多利亞是名人,許多民眾對貝克漢和維多利亞的私人生活和公開活動很有興趣。與本案有關之電視節目播放時,貝克漢和維多利亞有兩名年幼的孩子,布魯克林和羅密歐。系爭照片最初刊登在各種坊間小報,這些照片的刊登是取得Fraser-Woodward攝影公司之授權。第二被告Brighter公司是一家電視製作公司。Brighter公司在它製作的電視節目中使用刊登在報紙上的照片,然後由第一被告英國廣播公司播出。原告Fraser-Woodward攝影公司指控這些照片的使用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被告的主要抗辯是1988年英國著作權、設計及專利法第30條(1)項的合理使用,以及同法第31條(1)項的附帶納入。 |